成都出臺實施方案,解決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
2023-11-08 11:52:00
11月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等4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》。實施方案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實施方案提出,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將自有存量住房在報經批準后,改造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。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報經批準后,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。
鼓勵大中專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事業(yè)單位等具有存量土地、存量房屋的單位與其他市場主體通過合作共建的方式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。
來源:財聯(lián)社
編輯:滕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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